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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年度考核和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5-22 13:51:12    作者:体育部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加强教学管理,引导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科研、竞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年度考核

(一)考评标准(见《体育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二)考核程序

年终时,部门组织进行教师考核,教师按考核内容自评填表,部务会审核,通报教师本人,如无异意,此分数即为教师年终考核得分。

(三)考核结果

1、优 秀:在符合领取全额岗位津贴的教师中,按教师在《体育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中获取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部门优秀名额为4名,采取“3+1”评选的模式进行,“3”即得分排名前6名的教师作为候选人,由全体教师投票产生3名,“1”即由体育部主任提出1名人选,在部务会上讨论决定;龙泉教学中心如无人在“1”中产生,且得票无人进入前3名时,可在前6名候选人中得票靠前中优先产生1名。获得优秀的4名教师自动成为年终绩效的一等奖金获得者。

2、合  格:符合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的最低标准

3、不合格:不符合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的最低标准

(四)奖励

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绩效工资分配暂行方案》中的年终绩效规定执行。

二、教研室主任、中心主任年度考核

(一)教研室主任考核内容

(二)考核程序及结果

1.教研室主任考核程序及结果

年终由部门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对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无记名测评方式。6个指标中,选择“同意”的数量达到5个为“A”票,选择“同意”与“基本同意”的数量达到4个为“B”票。

秀:获得A”票数量达到80%

 格:获得A”票和“B”票数量达到60%

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

2.中心主任的考核程序及结果

教学协管、办公室、场馆、龙泉教学中心主任的考核由部务会成员、课程组组长组成考察组,龙泉教学中心主任由部门领导、龙泉教师组成考察组,以无记名投票(三个选项: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方式进行。

 秀:“称职”票数量达到80%

 格:“称职与基本称职”票数量达到60%

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

3.以达到优秀标准的教研室主任和中心主任为候选人,由全体教师选出2名“体育部优秀中层主任”。

(三)奖惩

获得体育部优秀中层主任称号的教师奖励1200元,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服务津贴,已预发的予以追回。

三、奖励

根据部门资金状况,每年划拨一定经费用于支持教学与教师奖励。

(一) 教研室活动经费

每个教研室每学期划拨100//学期的教研活动费。

   (二)单项奖励

项目主体属于本部门的,按项目奖励,具体分配由项目参与人协商。项目主体不在本部门(教师与外单位合作),属第一完成人按6070%标准奖励,第二、三完成人按2030%奖励,第四、五完成人按510%奖励,第六及以后完成人不奖励。

1.获得国家级、省级、校极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分别奖500020001000元;

2.获得国家级、省级、校极教学和科研项目立项,分别奖20001000元、500元;

3.获得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国家级(省级)体育竞赛,一(第12名)、二(第34名)、三(第58名)等奖的项目,奖金总额分别为:1000800)、700500)、500300);设集体奖的项目只奖集体奖,不奖励个人单项奖。

4.任副教授5年内晋升教授奖2000元,任讲师5年内晋升副教授奖1000元。

5.在职取得博士学位奖5000元,取得硕士学位奖1000元;

6.在国家级(一般)出版社出版体育专著和教材每本分别奖1000600)元,在体育核心(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分别奖600200)元,在其他核心(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分别奖40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