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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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会议纪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6-09-09 20:28:49    作者:体育部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保障良好的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特对会议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部门全体教职工会议

1、从部门调控津贴中划拨经费给予教师会议补贴,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

2、按时参会并遵守会议纪律的标准为一人100元/次,请私假缺席或迟到早退的(15分钟以上按旷会处理)标准为一人70元/次,旷会的不予发放。

3、一年请私假缺会达到3次者,这3次会议的补贴不予发放,请私假超过3次者,全年会议补贴不予发放。

4、一年旷会达到2次或迟到早退达到3次者,全年会议补贴不予发放,旷会超过2次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不但全年会议补贴不予发放,还将从年终奖励中扣取500元。

二、部门中层干部会议

1、部门中层干部会议主要指部务会议、教指委会议、学术会议、教研室主任会议等。

2、请私假缺席或迟到早退从职务津贴中扣除20元/次,旷会扣除50元/次。

3、一年请私假缺席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旷会超过2次者,按自动辞去干部职务处理。

三、会议管理

1、全体教职工会议非紧急情况下一般提前两天及以上通知,由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两种形式发出,如教师变更联系方式未收到或未及时收取信息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2、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体教职工会议必开,其余会议根据需要召开,考勤工作由教学秘书负责;中层干部会议根据需要召开,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每次会议必须作好会议记录。

四、其他

此规定从2014年开始执行,解释权在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