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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09 21:02:13    作者:体育部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质量与安全并存的意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避免体育教学中伤害事件的发生,体育教师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以下事项:

1、公共体育课教师及学生代表队训练应常年进行安全教育,任课教师要对学生尤其是新生进行运动锻炼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宣讲有关安全手册或条例。

2、新生第一次课体育老师应仔细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如因身体原因确实不宜上体育课的,为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应建议其及时转学体育保健;同时向学生讲清楚体育教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残疾学生或患有严重疾患、或因其它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体育系提出申请,到教务处下载体育保健课申请表,完成手续后改学体育保健。

4、要求学生上体育课时要穿宽松合体的衣服,最好穿运动服,严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运动鞋;严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严禁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5、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学要求与安排,严禁嬉戏打闹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进行篮球、足球等对抗比较激烈的运动时,不要戴眼镜,以免对眼睛造成伤害。

6、要求学生在练习时一定要遵循体育锻炼的原则,听从体育教师安排,采用科学的方法,尽量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由于学生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的伤害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7、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学生应主动报告体育教师,听从体育教师的见习安排;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

8、体育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场地、器材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各运动场(馆、池)要设置相关锻炼须知和警示标语。

9、每次上课任课教师应根据授课项目和内容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教育,有针对性地在课堂教学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以防运动损伤等情况出现。

10、教师应进行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的教学,传授、引导学生了解掌握一些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避免和处理一些小的运动伤情的做法和方法。

11、教师应遵循体育教学(运动)规律,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对技术难度要求较高的动作,要讲解充分、示范准确、要求具体、层次分明,循序渐进地进行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

1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教学时密切注意学生情况,对课上出现身体不适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询问情况,处理得法。女生例假期间遇不适合的项目,应适当照顾。

13、在体育教学中,体育教师应有计划的培养学生干部,切实引导、发挥他们辅助教师开展教学的有效作用,使他们成为教师的左右手,预防运动伤害的的监督员,有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

14、体育教学中教师要随时了解和注意学生的健康状况,认真听取学生对自身身体状况的说明,依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因患疾病或遇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较剧烈身体活动的学生做出相应的教学调整和安排。

15、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安全问题。

16、训练课结束时,教师要采取有效的放松手段,及时消除学生的身心疲劳,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校医。

17、教师须严格执行学校体育教学相关规定,提高教学安全意识,进行各项测试,体育教师至少应提前一次课通知学生并组织进行相应练习,测试前的热身要充分且再次询问学生身体状况。

18、每年游泳池开池之前相关部门应对游泳池的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门研究,教师应及时向任课班学生传达,强化安全意识并形成制度。

19、学生在体育教学中意外受伤,教师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20、若教师或教辅人员失职造成损失或伤害事故,视损失和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