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管理

场馆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场馆管理 >正文

体育部体育设备与器材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9-09 20:58:37    作者:体育部办公室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学校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我校体育场馆管理具体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体育场馆器材管理中心的职责

1.体育部场馆器材管理中心是体育部对场馆器材进行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任务是:配合体育部做好场馆的配套设施、器材添置的计划,并负责计划的落实;负责设备、器材的验收、入库、登记造册和资产管理;负责场馆配套设施、器材的保管、出借、维护维修工作。

2.场馆器材管理中心的工作由体育部领导指导,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负责设备、器材的验收、入库、登记造册和使用、维护维修等工作,指导物管公司场馆部负责保管、出借、回收、维修,并建立相应岗位职责。

设备器材的申购、审批和采购

1.体育部场馆器材管理中心根据学科与专业建设、教学与群体活动实际需要,在考虑经费条件、市场状况等因素下,每年编制设备、器材申购总体计划,报体育部批准。

2.低值器材、易耗品的申购计划。各教研室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填写“器材设备申购计划表”,具体品牌及型号原则上由各教研室教师协商确定,场馆器材管理中心负责汇总,提交体育部部务会议审定。申购计划一经审批不得任意更改,产生不良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一般情况下学期中途体育部不接受计划外申购计划,特殊情况下的小额申购计划由部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申购计划由体育部报主管教学校长核准。

4.供货商的确定。场馆器材管理中心根据商家实力、服务质量和信用情况,邀请3家以上的公司竞标,招标工作由体育部牵头,学校纪委、国资处参与,确定1-2家供货商。

5.采购。采购工作由场馆器材管理中心负责实施,一般情况下教研室、教师不得自行采购。一般情况下只能到中标公司采购,价格以竞标报价为准,但不得高于当时市场批发价。中标公司如随意张价或有高于当时市场批发价的行为,可更换公司另行采购。

三、设备、器材易耗品的入库、登记造册领用

1.所有购买的体育设备、器材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点清数量、质量检查合格(以体育部所封存供货商样品作为验货标准。)后才可填单入库。教师领取物品要填写出库单。库房和各场馆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做到帐、物相符。

2.库存物品要按不同性质和类别分库分架存放,做到存放有序、帐物对号。应设有品名、数量、单价、规格、型号的物品明细帐(卡),对库存各类物品根据有关凭证进行增减记录。

3.对精密贵重物品,要确定专人重点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要注意改善库房保管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库存物品发生质量变化、损坏和遗失。

4.保管和记帐人员要做到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经常保持帐物相符。

5.严格物品出库手续,领用清单必须有中心主任、领用人签字。对贵重稀缺物品和需长期借用的器材(低值耐用品)要从严掌握,由体育部领导批准。

6.器材的外借由体育部领导批准。借用和租用仪器、器材等物品要写好借据,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应要求借用或租用者予以赔偿。

四、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和维修

1.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场馆设施设备、运动器材经常处于完好完整状态,保证教学、训练、群体活动正常进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拆卸、移动、变更、破坏场馆设施设备,爱护各类运动器材,出现人为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建立器材修理工作间,专人负责维修工作,承担一般修理任务,需有关部门或专业单位维修的应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表”联系落实,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

五、其他

1.对易耗损材料报损,要由任课老师签写报损,各场地保管室根据任课老师签写的报损单下账并补充器材。

2.设备及非耗损材料损坏、丢失,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仪器设备及材料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3.本办法未尽事项,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有关具体问题由体育部场馆器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