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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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5-22 14:29:54    作者:     来源:     点击:

场馆部工作规范管理

补充办法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场馆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

为了加强体育运动场馆的规范管理,使体育部所有场、馆、器材、设施等体育资源合理高效的运行,以保障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相关大型活动的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体育部及美伦物管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场馆部近年来的实际运行状况,特制订本补充办法。

本办法是基于原体育部及美伦物管的相关规章制度实施不到位现象,主要针对执行力度不足进行的补充,所有的罚金均直接由美伦物管扣除并归属美伦物管,若同一问题出现三次以上,或久拖不决(满一学期),经与体育部沟通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体育部可提交学校解决。

一、场地器材设施管理要求

(一)目的

明确场地、器材、设施管理职责,使体育部所有的场地、器材、设施随时保持良好状态,以保障各项教学、活动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体育部所辖所有场馆、器材、设施的管理。

(三)职责

美伦物管负责体育部所有场馆、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体育器材保管、发放、回收。保持场地设施器材的良好适用性。

(四)细则

1.场地设施

美伦物管场馆部负责的网球场、第一田径场、第二田径场、体育馆、第一篮球场、第二篮球场、排球场、乒球羽球场、健美操房的固定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1)所有场地围网发现破洞要及时修复防止破坏进一步扩大。

处罚:发现一处,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

(2)肋木、单双杠、云梯、球门、篮架、排球架、羽毛球架、网球架、乒乓球台网架等固定设施(包括场、馆栏杆、围栏、支架)从出现锈蚀开始就及时除锈上漆,杜绝仍由锈蚀发展到锈断造成安全隐患和功能丧失的现象发生。

处罚:发现一处,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

(3)跳远、投资区沙坑随时覆盖防止沙粒散失影响使用及污染周边环境。

处罚:发现一次,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不立即纠正的,加处责任人不作为金10元/人。

(4)所有体育场馆的水电:灯光、电器(包括饮水机、淋浴设备、健美操房音响、多功能室电视电脑、体质测试中心设备)、电路、水管(包括开关)除有教学比赛等活动服务以外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且应保持日常检查(检查频度:1次/周)维护以达到保障正常使用状态。

处罚:出现一次,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不立即纠正的,加处责任人不作为金10元/人。

(5)器械健身器材、栏架、移动乒乓球台、移动羽毛球架、移动球门、座椅板凳茶几出现螺丝、接头松动应及时发现并修复,防止因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除移动球门外,可移动设施在使用完毕后均应立即移至室内,严禁野蛮搬动损坏器材。)

处罚:出现一次,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不立即纠正的,加处责任人不作为金10元/人。野蛮搬运损坏器材,除按损坏程度赔偿外,另处责任人罚金10元/人。

2.耗材管理

耗材可分为易耗类、损耗类与耐用类,其中耐用类包括:田径器材、跆拳道靶(垫)、体操垫、跳高垫(架杆)、游泳圈、浮板等。损耗类包括:篮球(网)、排球(网)、足球(网)、羽毛球(网)拍、网球(网)拍、乒乓(网)拍、空竹等。易耗类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要求场馆部以保障正常教学训练为前提,进行科学分类管理与维护。

(1)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易耗类器材,原则上由中心库房在体育部指导下一次性发放给相关教师。各场地工人可以应教师要求代管。中心库房需妥善保存管理体育器材,应建立进出库制度,非经场馆中心责任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器材出入库,并保证账务清楚,每学期及时提供报表及下学期器材预申报。

处罚:出现账务不清处责任人罚金10元/次,出现器材差错(漏收多支)及因保管不善造成器材损坏,照价赔偿。

(2)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拍、网球拍、乒乓拍、空竹及各类球网等损耗类器材采用从中心库房出库——各场地器材房分散保管——保障教学训练各种活动需求。其中各场地器材房负责管理,保证教学时球类气压适度,球面整洁。各类球网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本着请示更换的原则,向主管领导汇报后更换。

处罚:出现球类气压不规范且被任课教师投诉一次,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不立即纠正的,加处责任人不作为金10元/人。

未及时修复球网仍由损失扩大的,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

(3)体育器材(主要包括篮球、排球、足球、乒乓拍等),外借、发放、回收由各场地器材房负责管理。学生凭学生证借用器材(比赛用器材非经体育部书面同意概不外借),除上教学训练外,一证一球,器材出入库均需检查,遇非人为的正常损坏,需任课教师签字认可;遇人为损坏和遗失需追究责任人责任照价赔偿。正常损坏无任课教师签字认可和人为损坏与遗失未追究赔偿的,由场馆部责任人赔偿。

处罚:出现违规一次,处责任团队违规金5元/人。且照价赔偿造成的损失。

(4)田径器材、跆拳道靶(垫)、体操垫、跳高垫(架杆)、游泳圈、浮板等耐用类器材,应注重日常维护与妥善保管。如发令枪、跳高架、栏架使用后必须打油擦拭保存,跳高垫、体操垫、跆拳道靶除需发现破损及时修复外还要防潮保管。

处罚:出现违规一次,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由美伦物管主任、经理、领班督促及员工互相监督执行,体育部全体教师及全校相关师生均具有监督投诉权。

二、场馆部服务要求

(一)目的

明确场馆部服务工作职责、范围,使场馆部服务工作随时保持良好有序状态,以保障各项教学、活动工作顺利的进行。

(二)范围

适用于美伦物管提供的与体育部所辖场馆相关的所有服务。

(三)职责

美伦物管负责体育部所有场馆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持管理、日常保洁、场地布置、回收等,以保障教学训练和各项大中小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细则

1.保洁

项目

周期

要求

体育部所辖场地的木地板、强化木地板、室内塑胶

每天

(尘推)

无污物、污渍、无尘化

体育部所辖场地的所有更衣间、室内过道、有地砖地面

每天

(拖布)

无垃圾、污渍,白色垃圾随时处理

体育部所辖场地的卫生间、浴室

每天

(多种工具)

地面无污迹、杂物;便池无粪迹、水锈,尿碱,墙壁瓷砖无水锈,隔扇门干净无污迹、脸池、地漏不堵、台面无积水

体育部所辖场地的室外塑胶场地、水泥场地

每天打扫

每月两冲洗

地面无污迹、杂物;白色垃圾随时处理

体育馆多功能室、会议室、办公室

每周两次

(拖布、抹布)

地面同上,座椅无尘,一般安排在课前、课后,会前、会后

休息室

每天打扫

地面同上,座椅、箱柜、空调无尘

体育馆看台

每年12次

(时间由体育部安排)

无垃圾、污渍,座椅无尘,白色垃圾随时处理

室外网球场

每天打扫

每周两冲洗

无垃圾、污渍,座椅、地面无尘,白色垃圾随时处理

乒乓球台面(室内、外)

每天打扫

(抹布)

无污迹,无尘。

场馆外围

每天打扫

无垃圾、污渍,白色垃圾随时处理

体育场看台

每天打扫,每年12次冲洗(时间由体育部安排)

无垃圾,白色垃圾随时处理冲洗后达到无污渍,座椅无尘,

处罚:出现一次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处负责人不作为金10元/人。

2.课堂服务

课前检查器材设施安全,清理场内无课学生,清退社会闲杂人员;根据课表提供教学服务,分发教学器材,保证教学需要及时准确,做好借用器材的登记。

课中随时巡视保证场内无闲杂人员,清扫随时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场内安全隐患。

课后回收器材,及时准确,按要求归类摆放。收集各垃圾桶的垃圾,检查安全后及时关闭室内场地大门。

处罚:出现一次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处责任团队不作为金5元/人。处负责人不作为金10元/人。影响正常教学次序的加重处罚。

3.课外活动

非上课时间,要大力支持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开展,随时巡视场地内的安全情况,及时制止非正常使用体育器材设施行为,禁止非锻炼的婴幼儿及老人入场,以免产生安全隐患和损坏场地器材情况发生。按入场须知要求禁止自行车、高跟鞋入场,禁止将食品带入场地,非经体育部同意禁止在场内开展与体育无关的活动。员工用餐时间应安排值班人员值守。器材房应24小时有人值班。

处罚:出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工作的,值班人员不作为金5元/次。处负责人不作为金10元/次。造成损害的照价赔偿。

4.大型活动服务

无条件全力支持学校及体育部举办、承办的大型比赛及文体活动,遇需加班,且体育部有收益的情况下体育部可支付员工加班费,场馆部及物管公司紧密配合完成工作。无加班费时不得消极怠工,若损坏器材设施应照价赔偿。

体 育 部

二0一三年二月